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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5-21 14:40:05
作者: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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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贵单位是企业,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