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
咨询热线:0579-81055555
请输入正文
发表时间: 2020-05-09 09:13:33
作者: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 1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