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

 咨询热线:0579-81055555

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请输入正文

开票人与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发表时间: 2020-04-29 08:56:46

作者: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另外,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如何填写,税法上暂无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因此税法上没有规定不能是同一个人,但从会计制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所以实务中一般不要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也“没事”。


开票人与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0
效率高
从业16年知识产权代理经验。
专业实力
专业知产团队,专业律师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商标注册、工商注册公司托管、税务、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

联系我们

Add:宗泽路502号二楼

Post:322000

知识产权

公司相关

关于我们

 

义乌双龙商标事务所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专利、版权维权、公司注册、法律服务等解决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需求。服务网络范围覆盖全国100余座城市,拥有200余家区域合作服务机构,为近1000家企业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咨询热线:0579-81055555   网址:www.ywsb.com 

浙CP备09027544号丨Copyright©2005-2020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双击输入内容...

热线电话
0579-81055555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二维码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