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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3-25 14:59:18
作者: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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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2、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3、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4、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5、中国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